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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07-19

一、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一)推动建立产教集团

以市技师学院为核心,映射其他技工院校,组建技工教育集团,合理规划布局,实现高端引领、以强带弱、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主导的校企合作办学机制,组建校企合作深度联盟,落实校企合作优惠政策。

(二)加强技能人才储备

加大招生力度,建造技能人才储水池,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技能人才储备。进一步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行以 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构建企业职工培训新模式,提高人、教、岗匹配度,加快企业后备技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

(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依托企业、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实训基地等培训主体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全市17 所技工院校面向初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新生代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业转岗转业人员、残疾人等扩大招生规模。

(四)做好技工院校助免

对技工院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县镇)学生、城镇涉农专业学生和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对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1+3”地区非县镇(含我市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 县、克东县、拜泉县)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 2000 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 1000-3000 范围确定,可以分为 2-3 档;对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提供每生每年 6000 元的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按国家规定确定

(五)鼓励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广泛宣传动员,按照程序做好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 特殊津贴、鹤城技术能手鹤城工匠鹤城大工匠 国工匠龙江大工匠、全国第十五届中华技能大奖 国技术能手人选推荐选拔评选表彰工作。做好技工院校教师 科研课题申报和微课竞赛参赛选拔推荐工作。积极参与世界 技能大赛黑龙江省选拔赛黑龙江省数控技能竞赛,积极 推荐我市优秀选手参加国家级及省级竞赛选拔赛。

二、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使用体系

(一)完善市级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指导专家遴选规则, 探索创新职业技能竞赛方式,适时出台《齐齐哈尔市职业技 能竞赛管理办法》,提升竞赛服务专业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推动技能竞赛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落实竞赛激励政策 和待遇,同时推动各县(市)区、各行业企业深入开展各类技能竞赛。

(二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技能人才分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五个等级。要建立政府指导、 企业主导、社会组织积极配合的技能人才评价模式,逐步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创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按上级规定程序做好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工作。

(三)持续推进技能人才职业资格同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贯通,逐步完善相关政策;研究探索技工院校毕业生与高等院校毕业生享受待遇贯通,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提升技能人才的各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