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人才下乡创业,使更多科技成果应用到农业农村产业及经济发展领域,结合全县村集体“三资”乱象治理成果,能够达到更好地配置和应用农村资产资源要素的目的,支持优秀人才到农村创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快速发展,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壮大,根据齐人组发[2020]5号、[2020]6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强化创业人员和企业主体地位,依托市场力量有效带动人才创业。更好发挥政府服务指导作用,推动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政策协调的局面,引导人才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统筹推进,示范引领的原则。把创业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稳定就业大局统筹推进。加强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创业再上新台阶。
三是坚持深化改革,优化环境的原则。以改革推动创业,打破体制机制障碍,大力提升主体带动能力、平台服务能力、要素支撑能力,为创业人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的原则。聚焦融资、用地、人才、服务等方面突出问题,加快创新完善政策措施,为创业人才提供全方位政策制度支撑。
五是坚持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的原则。要积极引导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向,依托全县畜禽、蔬菜、粮食等资源优势,扩大产品规模,打造区域特色品牌,鼓励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培育和发展特色产品,努力构建优势产业格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培育壮大“一村一品”乡村产业。
二、工作任务
(一)应用改革成果,创新吸引人才创业方式
充分利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三资”乱象治理成果,把新增、闲置的资产资源充分整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吸引优秀人才创业。一是创办领办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二是鼓励新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利用现有资产资源入股农业企业,参与社会化服务。三是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聘请职业经理人,参照现代企业制度,开展资产管理和运营,在全体村民同意的前提下,可以给其一定的股份,提高职业经理人责任和主人翁意识。
(二)优化要素配置,拓宽吸引人才的创业途径
1.盘活村级存量资产。一是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闲置的办公用房、校舍、厂房、仓库、场地等不动产,通过资产对换、拍卖、抵债、股份经营等方式参与社会经营,优先租凭、出租、出售给创业人才。二是对征地补偿费、集体预留款、结余积累等闲置资金通过理财、投资、入股等多种灵活方式,提高资金利用率和周转率,鼓励有金融投资经验或特长的人才带领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低风险投资。三是对于政府拨款、减免税费形成的水利、农机具、棚室设施等固定资产,通过租赁、合作、合资等方式经营。村集体的各类资产资源有利于人才创业的要优先用于助推人才创业,实现村级资产有效利用和增值。
2.依法依规活用土地资源。一是在村集体经济成员自愿的前提下,将承包到户的土地统一集中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协商服务、土地治理、招商引资等方式提高土地增值收益。二是对于土地确权和“三资”乱象治理后的新增资源,通过民主议事的程序入股股份制合作社、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形式,参与入股,获得股份利润,增加农户和村集体收入。三是鼓励利用未承包到户、归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水面、草原、“五荒”等资源,通过发包、入股、合作等方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对于有意愿从事从事农业生产创业的技术型人才,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优先考虑将土地资源用于人才创业。
3.引导发展村级服务型经济。鼓励创办农村电商、代办代购、农贸市场、扶贫车间、餐饮住宿、教育托管、养老等服务实体,领办农机农技、劳务输出、农产品销售、农资供应、储运加工等服务组织,或与拥有人力、资金和管理资源的人才合作,为农户或其他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生产生活服务,增加集体收入。
4.培育和提升新型经济主体发展模式。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发展壮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一是鼓励村集体以资产资源、涉农项目资金、固定资产等有形资产和生产技术、市场信息、管理经验等入股,构建以出资多元化、要素股份化、发展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企业化、管理规范化、运作市场化为主要特征的新型股份制合作组织。二是指导农业示范公司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发展规划和章程,实行企业化的人事架构、管理制度,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寻求更多社会资本注入和融资。提升绿色标准化、生产能力,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提高产品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三是积极引导发展家庭农场。坚持以农户主体、以市场导向、规模适度具有示范引领做用的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农户家庭农场,引导其应用先进技术、实施标准化生产、纵向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以及带动小农户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带领“小农户”实现“大生产”。
(三)搭建三个平台,为吸引人才创业提供服务
一是建立健全村级资源服务载体,建立产权交易平台。利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全方位宣传和发布村集体资产、资源信息,提高农村资源配置效率,吸引人才创业。二是创建“三资”监管平台。将集体资产按照资源,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分类管理,做到集体经营性资产盘活盈利,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得当,资源性资产可持续开发利用。三是完善创业孵化平台。支持和引导各乡村整合资源、共建共享,改造提升一批乡情浓厚、产业集中、营商环境良好的创业产业园。
三、工作目标
(一)三年内每个村发展或聘用一名优秀人才,各乡镇2020年发展优秀人才达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数的25%,2021年达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数的35%,2022年达到村集体制经济组织总数的40%。
(二)每年每个乡镇至少要推选一名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创业典型。
(三)制定适合农村发展的人才标准,建立农村优秀人才信息库,鼓励本地各类专业人士、企业带头人、农业专家进入人才库。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利用村级资源、吸引人才创业工作有效推进,要成立全县利用村级资源创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小组办公室主任,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系统谋划,完善工作机制,按时保质,完成既定的目标和工作任务。
(二)明确人才标准。能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有一定创业素质、创业能力、创业项目的大学生(含国内各类高校的在校生、毕业生、出国出境回国人员)、复转军人、在外务工能人、农业职业经理人,科技人员通过乡镇政府报名,由农业农村局牵头、人社、组织、财政等部门组成工作组,确定扶持对象,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构建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
(三)严格认定程序。返乡创业人才,要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向乡(镇)报名,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人社、组织、财政、科技等能够提供扶持政策的相关部门配合,组成认定专家组,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通过筛选、综合评定等相关环节,确定为可以享受扶持政策的对象。
(四)明确扶持主体。确定为可以享受扶持政策的返乡创业人才,各村集体要科学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确权及村集体“三资”乱象治理后新增资产资源;未开发利用的“五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荒水)、水面、沟渠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通过独立经营、承包、租赁、参股、入股、联营等方式支持创业人才开展各项经济活动。
(五)广泛宣传发动。选树一批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返乡创业典型,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各种网络媒体等传播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报道优秀返乡创业人才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每年要组织一次返乡创业人才与龙头企业及金融等部门对接活动,提供合作交流及信贷贴息等政策服务。
(六)加强督导考核。建立督查检查和考核机制,年底对各乡镇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动力不足、主动作为不够、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乡镇进行约谈。